代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违规荐股 西南证券及两员工一年连收五封监管函
中国网财经5月26日讯 5月24日,宁夏证监局向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两员工李昊阳、于晓红发出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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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证监局表示,经查, 李昊阳在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未和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没有合理依据、未对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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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红作为营业部负责人,未有效落实管理责任,且亦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的行为。
宁夏证监局称,李昊阳、于晓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故而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西南证券及员工李昊阳、于晓红首次收宁夏证监局监管函。据了解,仅半年多前,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即被现场检查,并于2022年12月15日连收三份监管函。
彼时,宁夏证监局表示,其在对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四大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营业部未保存交易时段客户交易区的监控录像资料;
二是作为B型营业部,信息技术岗人员长期空缺;
三是营业部缺少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技术文档,未执行网络及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制度;
四是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替客户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且营业部发现该情况后,未及时向宁夏证监局报告。
宁夏证监局称,上述问题反映出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继而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彼时,于晓红作为营业部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李昊阳则因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信息,西南证券旗下名为于晓红的员工仅一人,其于2014年6月14日完成登记,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存在一条违法失信记录及一条其他负面记录;公司旗下名为李昊阳的员工亦仅一人,其于2017年10月23日完成登记,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存在一条违法失信记录及一条其他负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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