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上市公司回购热情不减
临近年末,上市公司回购热情不减。以恒逸石化为代表的部分上市公司计划回购金额上限达到1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大规模回购,向市场传递低估值信号,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股票价格的合理回归。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积极回购
恒逸石化日前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除发布正式回购方案外,部分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
伊戈尔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12月15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俊承《关于提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俊承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及股东利益的实现,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回购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至1.2亿元。
不少上市公司在发布回购方案后不久,就实施了回购。
天源环保12月17日晚间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显示,12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在此之前,天源环保于12月11日晚间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均含本数)。
优化规则
近日,为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社会公众股,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从主要修订内容来看,一方面放宽回购的相关条件和限制,充分发挥股份回购回报投资者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吸纳前期已实践成熟的指导意见,完善股份回购与其他事项的系统性衔接。
放宽回购相关条件和限制方面,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修改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同时,将上市满一年才能实施回购的条件调整为“上市已满六个月”,并删除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等的窗口期限制。完善机制安排方面,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明确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流程等具体安排;要求触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时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股份回购与其他事项的系统性衔接方面,进一步明确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的具体时间区间;根据独立董事改革最新要求,取消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意见的强制要求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上市公司大规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低估值信号,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股票价格的合理回归。沪深交易所优化股份回购配套规则,有利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相关上市公司回购积极性有望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张紫祎)推荐阅读: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