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定增再融资“遇冷” 发债成“补血”重要渠道
上市券商定增再融资有点“冷”。近日,浙商证券的定增方案因超期自动失效。2023年至今,券业定增再融资调降金额、终止、调整募投方向等情形时有发生,仅有2家券商定增“缩水式”落地。证券行业正集体走向资本节约型发展之路。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券商定增不再“热”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月18日晚,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发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有关正式决议具有12个月有效期,截至目前,由于有效期届满,因此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浙商证券是去年首个推出券商定增预案的上市券商,计划向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募资不超过80亿元。根据预案,所募集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不超过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今年,还将有几家券商的再融资方案将到期,能否顺利实施也充满不确定性。据统计,国联证券、财达证券、中泰证券、南京证券、天风证券5家券商的定增进度目前停留在“股东大会通过”,其中部分券商的定增方案已接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的有效期。
放眼行业,2023年以来,上市券商再融资不见昔日的热闹景象,仅有2家券商完成定增,分别是粤开证券、国海证券,最终融资额分别是3.24亿元、31.92亿元,均较最初计划大幅缩水。
募资投向频现调整
正在推进再融资的券商中,多数已调整过初期方案。财达证券、国联证券、中泰证券、南京证券在定增预案发布后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投向等信息进行了补充说明。
总体来看,方案调整选择相对减少对自营、两融等重资本业务的投入,加大对财富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去年6月,国联证券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情况,将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0亿元。具体而言,大幅收缩了对信用交易业务的资金投入,从不超过20亿元缩减至不超过5亿元;交易业务虽然仍是募投的重点方向,但从不超过40亿元缩减至不超过35亿元。
财达证券在2022年底公布了50亿元的定增方案,其中35亿元投向两融、自营业务。2023年公司修改了方案,取消了对两融业务的募投,转而投向财富管理、投行、资管、信息技术,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募投规模减为5亿元。
分析个中原因,有中型券商资金计划部人士表示,股价下行,公司业绩不振,叠加股权融资端收紧,是券商再融资遇冷的重要原因。此外,监管部门提出引导券商聚焦主业、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政策导向的变化也使得券商再融资更为审慎。
赶赴资本节约路
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对券商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多次施加“紧箍咒”。
2023年初,对于个别上市券商的大额再融资,中国证监会表态倡导券商“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去年8月,证监会在发布的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中提到:“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再次强调督促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证券行业的融资环境正在发生大变化。”华南某大型券商自营部总经理表示,“以消耗资本金发展重资本业务的模式或许已成过去式,券商必须‘精耕细作’,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谨慎‘补血’。”
有正在推进定增计划的券商内部人士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监管方面提高发行要求,会对募投规模、募投方向起到一定把关作用,同时亦会呵护合理融资需求。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券商要积极响应合理融资的号召,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资源、资金配置。”
发债需求旺盛
然而,随着重资本业务的开展,券商“补血”需求是无法绕过的问题。因股权再融资节奏调整,发债融资逐渐成为券商补充资金的重要渠道。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券商已发行债券规模超过2000亿元。除在境内资本市场发债外,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等多家券商还通过子公司在境外市场发行中期票据。
回顾2023年,由于股权融资面临不利因素,券商主要通过发债方式进行融资,2023年因此成为券商发债大年,发债规模创下新高,突破1.5万亿元。从增长情况来看,2023年有22家券商发债规模增幅超过60%,其中14家更是实现翻倍增长。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券商大规模发债“补血”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有其合理性,但也需要注意发债成本、债务规模、债务结构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合理的策略规划和风险控制,券商可以更好地应对资本金不足的挑战。
(责任编辑:王擎宇)推荐阅读: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