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凸显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沪深交易所修订完善相关退市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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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财务类退市、规范类退市和交易类退市四类强制退市指标进行优化完善,突出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乱象的打击,同时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削减“壳”公司价值。
其中,针对财务造假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修订,是此次改革重点和亮点,凸显监管部门“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的决心。
首先,此次修订细化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标准,通过调低财务造假退市门槛,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为财务造假划出多条“红线”,提升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退市的概率。
现行的财务造假退市指标是“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超过50%(造假金额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或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比例,下同)”,此次修订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超过30%”“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财务造假退市触点增多。
其次,对于未触及退市指标的财务造假,监管也绝不轻饶。凡是行政处罚认定公司财务造假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被实施ST,实现对财务造假打击全覆盖。
最后,对于新证券法实施后,在“零容忍”高压态势下,依旧不收手、长年说假话做假账的公司,证监会将采取倒追3年。
此次财务造假退市指标设置过渡期,进行新老划断。对于1年、连续2年的财务造假退市指标,以2024年度为首个起算年度。但是,对于连续3年财务造假退市指标,以2020年度为首个起算年度。也就是说,在退市新规生效后,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以及之后连续三年)存在财务造假,公司将被直接清除出市场。
财务造假尤其是多年系统性造假,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将对财务造假行为产生强有力威慑。
未来,随着优胜劣汰加速,资本市场将激浊扬清,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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