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首创证券收年内第二张监管函
中国网财经5月29日讯 首创证券又双叒叕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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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证监局对首创证券出具警示函。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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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风险评估不到位、识别产品实际投资者审慎不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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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体长期未经授权转载研究报告而未及时维权的情况。
三是在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严谨、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结论不够严谨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首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显示,2022年,首创证券实现营收约15.88亿元,同比下降24.87%,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约5.42亿元,同比下降35.60%。
其中,首创证券资管业务在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对业绩作出正向贡献,实现收入约6.98亿元,占公司营收比重约43.98%,同比增长59.54%。
跟研究所业务紧密相连的基金分仓业务方面,据同花顺iFinD,2022年全行业基金分仓总佣金约187.97亿元,同比下降约14.29%。而首创证券基金分仓总佣金逆势增长约56.51%。
据了解,上述警示函为首创证券2023年收到的第二张监管函。3月30日,公司亦曾因债券业务违规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彼时,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首创证券作为东方园林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的主承销商,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债务逾期情况核查不充分。东方园林2020年12月18日公布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募集说明书时,存在部分债务违约情形,首创证券未对相关逾期情况进行充分核查。
二是违规担保事项核查不充分。首创证券未能及时发现东方园林2019年3月发生的违规担保事项,底稿中未见留存东方园林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查的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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