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公告义务 奥瑞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警示

小微 2024月04月10日 阅读数 67331

  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 昨日晚间,奥瑞金(002701.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未履行公告义务 奥瑞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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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告,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周原、沈陶、章良德、张少军是奥瑞金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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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8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期间,持有奥瑞金比例自45.29%变动为36.15%,权益变动比例达9.14%,在持有奥瑞金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奥瑞金主营业务是为各类快消品客户提供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

  2023年12月12日,奥瑞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港股上市公司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截至公告日,奥瑞金间接持有中粮包装24.4%股份,子公司奥瑞金发展直接持有中粮包装24.19%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瑞金预计将取得中粮包装控制权。

  4月7日,奥瑞金公布要约收购中粮包装最新进展。公司称,相关公司已完成向要约人、奥瑞金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30.92亿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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