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市场兴 资本市场“零容忍”执法震慑持续强化

小微 2024月03月04日 阅读数 65424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亿万投资者的“钱袋子”。推动依法全面加强监管,落实好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成为当前监管部门重要发力方向。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时指出,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极高,法治兴则市场兴。

法治兴则市场兴 资本市场“零容忍”执法震慑持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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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齐梦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法全面加强监管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当前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正进入深水区,各项系统化的配套举措不断出台,这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监管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随着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入,以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为起点,围绕资本市场法治生态建设,《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为严惩违法行为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证监会数据显示,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其中,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强化立体化追责,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例如,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零容忍”执法震慑持续强化。证监会通报多起案件:*ST左江重大财务造假案件的调查进展;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虽未成功发行但仍被定性为欺诈发行的案件;集中处理多名从业人员违法炒股以及中金所依规对相关客户违反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层的最新表态和依法采取的处罚措施,对于提振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打击违法活动,持续发挥作用。

  “这些案件的处罚体现了监管的‘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需要监管执法长出‘钢牙利齿’,前瞻性、精准性地遏制潜在风险。”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截至目前,证监会查处的案件中,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仍占多数,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对投资者利益的客观损害更直接,未来应将执法资源多分配于这两类案件。

  行政、民事和刑事立体追责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强调,办好资本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债券监管等各领域立法修法,及时评估完善业务规则,从制度上保障资本市场良法善治。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证券期货执法司法体系,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高效协同,加大行政、民事和刑事立体追责力度,全面提升“零容忍”执法效能。

  在郭雳看来,资本市场监管的有效加强可以将三个“关键”作为基本导向:影响市场稳定的“关键事”、导致重大风险的“关键人”以及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有必要针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发的重要领域,强化稽查检查力度,坚决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突出乱象,切实提升监管震慑力和投资者保护水平。

  “随着科技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应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田利辉进一步表示,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需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管,防止其成为市场风险的源头。另一方面,需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金融风险和挑战,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

  在民事赔偿方面,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还指出,进一步落实民事赔偿救济,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加大代表人诉讼实施力度,发挥好当事人承诺制度作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首恶”精准追责、大力追赃挽损,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谈及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强化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需从严处理通过分红和回购进行利益输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明确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明确违规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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